施工分包单位报的施工方案审批表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要不要签字?

2024-11-26 0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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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包单位报的施工方案审批表需要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二十)规定: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总包单位需要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管理,分包单位施工方案需要总包单位审核。

扩展资料:

《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回答2:

从程序上讲,施工分包单位报的施工方案需要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
常规上,业主单独招标另行分包的,并实行独立结算的,可以不经过总包方审批;若单独招标,但综合结算的,还是需要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

回答3:

只要和总包有合同的分包单位方案都需要总包单位签字吧,起码我们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