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妻子可以主动要求离婚吗?多谢

2024-12-09 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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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精神分裂的人本就不应该结婚。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在其监护人陪同见证下办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回答2:

  法院判定夫妻之间是否准予离婚,是依据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所以,只要起诉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我国《婚姻法》对不准予离婚的条件规定有下面两条: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如何保证精神病人的诉权很重要。精神病人必须由其家属申请,通过非诉讼程序确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才能由其监护人代理行使相关权利。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精神病人离婚案件很特殊:“如果法定代理人是配偶,但如果对方又是起诉离婚的原告,这就出现了矛盾:既是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又是案件中与精神病人对立的当事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官们通常是暂时剥夺配偶的法定监护权和代理权,再为精神病人指定其父母,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为监护人和代理人,尽量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回答3:

不可以,应先去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让法院指定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后取得法定代理人的资格,然后再以女儿的名义起诉离婚。

回答4:

可以,近亲属可以代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过错方给与离婚损害赔偿。男方明显有过错,应当赔偿。

回答5: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但如果有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