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法规定企业与员工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可签多长时间。

2024-12-18 2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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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最长期限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注:以上法律条款中涉及“xx以上”是包括这个期限的,也就是指大于等于这个期限。

回答2: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回答3:

执行《劳动合同法》,根据合同期限长短,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回答4:

这个一般都有公司规定的!有7天、一个月、2个月、3个月的,我见过最高的是3个月试用期的。

回答5:

劳动局规定的是2个月,但是一般试用期都是由公司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