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车辆所属单位持上级部门分配的特种车辆专用指标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请,领取(下载)、填写《警灯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申请审批表》。
2、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受理、审批
3、符合规定的,准予申办
4、车辆所属单位持交警支队批准的《警灯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申请审批表》对车辆按规定进行改色,规范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后到车管所申请新车注册
5、持特种车辆行驶证到交通管理科领取《警灯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使用证每年换证一次。有效期满经重新申请、审批,符合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行政许可条件的,可办理换证。
申报材料:
1、机动车的车主需填写“XX省警灯、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申请审批表”,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粘贴车辆车身彩照和车身号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3、申请延长“警灯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有效期限的应当提供“警灯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原件。
扩展资料:
特种车辆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由车辆拥有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按以下规定审批、发证:
1: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由市(地、州)公安机关审批,颁发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并报省公安机关备案;
2:警车、消防车经市(地、州)公安机关审核后由省公安机关审批,颁发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
经审批同意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凭审批机关颁发的准购证购买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在生产的车辆上装配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或在改装车辆上安装报警器和标志灯具的,必须报省公安机关审批,取得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临时准装证后方可投放市场。
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临时准装证自车辆出厂之日起30日内有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报原发证机关批准。有效期过后,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临时准装证应交所在地公安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办理警灯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指南
主要材料:
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证申请书及申请书上所列证明资料
报审单位:
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十五条,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安装警灯警报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综上所述,特种车辆需要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者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后,方可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