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年度终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怎样作纳税调整

2025-02-02 18: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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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年度终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作纳税调整,因为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回答2:

税务局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列营业外支出,年底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作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回答3:

这个滞纳金应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要多交其对应所得税额。
比如,企业会计利润为10万元,其中减除了滞纳金1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那么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0+1=11万元
假定税率为25%,则应纳所得税额为:
11×25%=27500元
而按10万的会计利润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为25000元。
这多出的2500元,实际就是10000×25%=2500元。
实际上就是因调整滞纳金而多交纳的所得税。

回答4:

在纳税调整时,作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回答5:

发生滞纳金时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按目前12.31日的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这部分属于滞纳金性质的营业外支出(不考虑其他调整项的情况)就等于你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33%就是所得税了。

政策依据:《所得税扣除办法》中规定,属于税收罚款、滞纳金性质的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补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