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银行财务会计、储蓄业务稽核审计要点》、《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稽核审计要点》的通知
来源:建总函字[89]第240号 作者: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务会计、储蓄业务稽核审计要点(试行)
财务会计业务,是建设银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它综合反映建设银行资金经营情况及其成果,反映各项业务和管理水平和资金的营运能力。开展建设银行财务会计稽审,是建设银行内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完善银行经营机制,健全银行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作用。现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要点:
一、财务管理稽核审计
建设银行的财务管理稽核审计,是根据总行制定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对财务收支计划及其执行结果的稽审监督。
(一)财务计划稽审,审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计划的准确性。
(二)业务收入稽审
主要审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和联营企业及经营投资收入的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全部列帐,有无截留,挪用或作帐外处理。
1、审查各项贷旦宽迅款利息收入及委托贷款利息的分成收入或手续费是否如实入帐(包括错计应收回的利息)有无将贷款利息收入进入其他帐户转移资金的问题。审查信托业务收入,是否按规定在营业收入科目中核算,有无将信托收入转入帐外的情况。
2、审查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收入是否按规定列入有关帐户,有无将收入转移帐外,设立“小家当”、“小钱柜”等问题。
3、审查人民银行往来,同业往来、调拨资金的利息收入、计算是否正确,利息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列入业务收入。
4、审查物料变卖收入,罚款收入,其他收入是否按规定进帐,有无将物、料变卖收入进入专用基金帐户,或者不列帐,另作他用。
5、审查有无将独立核算的投资咨询公司或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另列帐外收入等问题。
(三)业务支出稽审
主要审查各项业务支出,包括营业支出、业务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巧戚出是否按规定列支,有无随意挤占、摊提成本费用,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
1、审查各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利息计算是否准确。
2、审查各种税款计算是否准确,有无漏交欠交的现象。
3、审查管理费、业务费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有无自行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
4、审查固定资产修理费有否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有否以修理为名进行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零星基建的问题。
5、审查贷款呆帐准备金的计算是否正确、真实,核销呆帐损失是否符合规定。
6、审查营业外支出是否符合国家及有关制度的规定。
7、审查是否严格划清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预提(付)或分期摊销的各项成本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列帐。
(四)专用基金稽审
按照总行财务制度规定,建设银行专用基金包括发展基金、更改资金、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专项拨款五项。
1、审查发展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总行财务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提取比例。
2、审查奖励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正确合理。
3、审查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否正确合理。
4、审查更新改造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当合理。折旧基金的提取和留成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是否入帐。
5、审查专项拨款来源是否正当,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有无挪用。
(五)固定资产的稽审
1、审查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是否准确,有无将固定资产作低值易耗品,有无将固定资产购置在固定资产修理中列支。
2、审查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是否正确。
3、审查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设立了明细帐、登记簿及卡片,帐帐、帐卡、帐实是否相符。
4、审查属于规定控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办理了报批手续。
二、会计业务稽核审计
(一)对现行会计制度执行的审查
1、审查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合规性和正确性。包括记帐凭证、明细帐、总分类帐,核计各帐相互数字是否相符,记帐是否有凭证,帐户有无错乱串户,是否按时与开户单位对帐;
2、审查会计帐务处理,是否做到当日帐,当日结,当日根据各科目日结单轧对收付数字,求得平衡准确。
(二)对收、付款项处理原则的审查
1、审查用款单位提交的付款凭证,是否坚持“审核--验印--记帐--复核--模此付款”保证安全的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2、审查用款单位提交的转帐支付凭证,是否坚持按照“先付后收”原则先记付款帐户(有存款余额的帐户),后记收款帐户。
(三)对会计凭证及其附件的审查
1、审查会计凭证所列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所附原始凭证张数、金额与会计凭证上的张数、金额是否相符。
2、审查会计凭证的真实性。鉴别有无伪造凭证、虚报冒领、贪污舞弊、违法乱纪等不法行为。
3、审查结息日结算的利息,是否及时开出结息通知单通知单位收取贷款利息。除政策规定允许以虚收挂帐方式计收的贷款利息之外,其余贷款利息因借款单位存款户不足支付而贷款户又无贷款指标的,是否全部做帐列入“应收贷款利息”科目帐户,应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加紧催收,收回的利息及时入帐冲销。
4、审查联行往来划款凭证。签发行和收受行双方行名、行号是否与《联行名册》所列一致,使用的联行凭证一专用印章一名章和密押核计,是否符合规定手续。
(四)对帐簿的审查
1、审查各种帐簿的记载要素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记载完整、核算准确、科目帐户符合规定等。
2、审查开立各种帐户的合法、合规性。
3、审查存、贷款帐户。检查有无超限额拨款、超计划指标贷款、超存款余额付款的情况,检查有无自制转帐凭证转移挪用单位的存、贷款帐户的资金。
(五)对报表的审查
1、审查、分析各种会计报表。根据财会部门提送的资金平衡表按月及时审查、分析。主要内容包括:(1)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到、逾期贷款余额增减情况和原因;(3)欠收利息的增长和收回情况以及拖延时日的原因。
2、根据编制的年度财务计划,审查、分析各项营业收入、支出和营业外收入、支出计算的依据和计算的正确性、合规性。
3、根据季度财务计划执行表,考核本季实现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成果。
4、根据季度税利计算表,审查应交各种税金及实现利润的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及时上交。
5、审查分析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各种附表,对一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和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总评价。
三、储蓄业务稽核审计
储蓄存款业务是本行一项开拓性的业务,在新工作、新人员、新机构的情况下着重稽核审计:
1、审查办理储蓄存款业务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法和手续办理存、取款项
2、审查储蓄存款业务的帐务处理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手续经过复核后办理存取款项。
3、现场观察收支现金处理手续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审查柜面工作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双人临柜、钱帐分管,章证分管,现金收付经过复点的规定,防止差错事故。
5、审查库存现金是否保持在核定限额以内,安全措施是否得当,进出金库是否做到双人进出、人离锁门,出纳柜台是否做到人离章收,不擅自离岗。到人民银行提取现金时是否做到专车运钞,双人押运,对金库是否进行不定期查库。
6、审查是否建立健全事后监督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差错通知书”、“查询通知书”等制度。
7、审查各种利息的计算是否正确。
8、对所辖储蓄所、代办所、联办所的业务凭证进行全面审查核对。审查总帐和明细帐是否相符,审查各种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审查各种登记簿是否齐全,登记簿制度是否健全。
9、审查是否当日结帐,按时填报营业日报,定期通打余额,是否做到日清月结。
10、审查储蓄政策的执行情况,审查有无用公款转作储蓄弄虚作假的现象。
11、审查有奖储蓄、摸奖储蓄的物资管理情况。
12、审查储蓄人员交接班手续是否严密。
13、审查、分析成本核算的管理、利润的实现情况。主要考核指标有:
(1)储蓄存款增长(下降)率
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