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999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编制,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
第一大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4个中类,115个小类,379个细类;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4个中类,115个小类,379个细类;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中包括4个中类,12个小类,45个细类;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其中包括8个中类,43个小类,147个细类;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中包括6个中类,30个小类,121个细类;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其中包括27个中类,195个小类,1119个细类;
第七大类:军人,其中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
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包括1个种类,1个小类,1个细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原因
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的社会经济领域发生了重大变革,这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国家提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1995年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中央各部委共同成立了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组织社会各界上千名专家,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于1998年12月编制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并于1999年5月正式颁布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编制,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编制的。中央、国务院50多个部门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和部分企业的近千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编制工作于1995年初启动,历时4年,1999年初通过审定,1999年5月正式颁布。2010年逐步启动了各个行业的修订工作。
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颁布了新修订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共1838个职业。 这部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具有国家标准性质的职业分类大全,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大典参照国际标准职业,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工作性质同一性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职业结构状况,填补了我国职业分类的一项空白。
这部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8个大类分别是: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并非法律范畴规定,为书籍。
近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共1838个职业。
这部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具有国家标准性质的职业分类大全,是由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大典参照国际标准
职业,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工作性质同一性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社会职业进
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职业结构状况,填补
了我国职业分类的一项空白。
这部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8个大类分别
是: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
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
员;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
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
员。
在昨天举行的首发式上,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对这部大典予以高度评价,认
为大典的颁布将为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进行就业人口结构及其发展趋
势的统计分析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对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完善企业劳
动组织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