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你提出来的“汽车租赁期间,承租车辆的相关机动车保险费应该由哪方承担”的问题,这就要搞清楚,就是你以何种租赁方式,向什么样的对方租赁的机动车,这就是涉及到在租赁期间应该由谁为该车子的保险费用买单的问题了。
一是,你们如果是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的是九座以下的小客车,是不需要给你方提供驾驶员的,用于租赁的车辆行驶牌证必须齐全有效,并已办理相应保险,并安装车辆定位装置。 在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中,应写明车辆用途、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及付费方式、车辆交接、担保方式、车辆维护和维修责任、车辆保险、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它不是道路运输服务关系,而是对物的租赁,保险费用应该由租赁公司来承担;
二是,你们如果是需要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等道路客运,它是道路运输服务关系,而不是对物的租赁。因此对于配备驾驶员的车辆租赁出租车中的包车服务。 比如是你单位班车、旅游包车等都属于运输管理中的客运服务;保险费用就应该由车方来承担的;
三是,分期付款按揭买车的,卖车方也是以租赁形式来进行的,那么买车方就应该在车辆使用期间承担保险费用;
四是,无论是客车,还是货车均属私家车,车主将车子分两种方式租赁给对方,可代驾驶员,也可不代驾驶员,也可包括车辆的所有的费用,也可不包含车辆的间接费用,均是在每月租赁费中体现出来。只不过需要在租赁之前应该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租赁协议,并在协议中加以约定,如果相关的条款中对于保险费用进行了要约,那么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产生的所有的损失,就应该由约定的责任方来进行赔偿。
要是需要所谓官方的依据,那就请比对合同法中的租赁条款来进行处理理即可。
正常情况下,汽车租赁期间的保险费用应当由出租方承担,当然,也可以通过租赁合同的约定,保险费由承租方承担。交强险条例规定的是,车辆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都可以交纳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没有明确的规定,原则上是由车主来承担.但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其实很简单,承租人不出,那么出租人将租金提高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