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手册资料应该做哪些

2024-12-22 2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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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

目 录

一、企业安全管理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
六、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八、安全生产检查
九、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
十一、职业病防治与劳保用品管理
十二、对分包企业的管理
十三、安全管理记录

工作依据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对于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程执行。
工作内容
一、企业安全管理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应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二)、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备案
施工时应当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认真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备案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审核人、监理工程师要签字盖章;当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围挡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通过当地安监机构的勘验方可开工。
(四)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施工起重机械首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监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已经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在新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到设区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监机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五)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企业要及时收集国家各相关部门有关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名目录,下发到施工现场,严格按要求淘汰,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杜绝淘汰的工艺、设备、材料在现场使用。
(六)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按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
企业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一)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
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管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问题。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当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省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除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外,还应明确生产、技术、材料、财务、劳资、保卫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企业应为所属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供所需的活动经费,配备必需的工具,确保其正常开展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总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各工种工人等,都应按不同的岗位职责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
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管生产副经理
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3、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生产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问题。
4、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教育、材料、劳资、财务、保卫等)负责人
负责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教育、材料、劳资、财务、保卫等各职能部门,应在其职能范围内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参加事故调查,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指导。
2、工程生产管理部门
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布置生产工作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引起不安全因素。
3、技术管理部门
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设备管理部门
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修理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教育培训部门
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6、劳资管理部门
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
7、财务管理部门
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教育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防暑降温费用的开支。
8、保卫部门
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及措施,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使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方法及要求。培训教育的对象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进行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周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法纪教育等。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等。
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种类、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4、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目的,防护用品的种类、范围,防护用品的采购、进场验收,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防护用品的更换要求,以及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针对不同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处罚的规定等。
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置专库专帐,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重点做好防火,严禁烟火;库房内外设置防火标志及相应的消防器材,要留有消防通道。
7、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伤的分类及确认,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间要求,事故现场的保护、清理,事故的调查程序,事故的处理,事故的统计等。
8、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班组活动的内容,班组活动的频次及时间要求,对班组活动效果的检查等。
9、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及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的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防火宣传教育等。
1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应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目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的制定及分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等。
1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台帐,保证专款专用。
12、分包企业、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制定对分包企业的选用、管理规定,并与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审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建立分供方名录,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
13、危险源瓣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活动和部位进行危险源瓣识、评价,识别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降低事故风险。对重大危险源按国家、省有关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
14、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降低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1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对机械设备的采购、进场验收、安装验收、使用、维修、改造和报废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具体要求和措施;
对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采购、使用应进行重点控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对其安装、拆除等 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16、其他有关制度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制定
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包括职工伤亡控制指标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目标制定时要充分考虑主管部门的目标、指标要求,同时还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务实、发展的原则,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年度目标、指标。
(二)目标分解
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出台后,各级部门、项目部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进行分解,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落实到人。
各级部门、项目部要在企业确定的目标和指标范围内,制定本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目标实现。
(三)目标考核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制定考核规定和考核办法,形成考核记录和考核结论。
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客观、公证,考核结果要与被考核人的职务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性。
五、安全生产投入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制定有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台帐,对于购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相关票据留存,以备待查。
六、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施工用电;
6)物料提升机;
7)外用电梯;
8)塔式起重机;
9)起重吊装工程;
10)三宝、四口安全防护;
11)拆除、爆破工程。
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按照建设部和省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的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高温、严冬和阴雨天气中施工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1、在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2、针对工程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劳力组织、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及施工季节性的特点等,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3、所有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充分考虑人、机、物、环境等因素,应全面、具体。
4、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由技术人员编制,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相关部门审核,由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5、经过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
6、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时,应提出修改申请,并重新经有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编制及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依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一)培训管理
由企业培训部门结合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培训工作,培训可采取内部培训或外送培训等形式。
(二)培训对象及时间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专业技术、业务知识教育培训;
3、文化素质的教育培训;
4、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培训教育;
5、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等。
(四)培训纪录
要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台帐。
八、安全生产检查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检查记录。每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后,应进行定量分析和安全评价,通报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建设工程停工后又复工的,在复工前应采取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重新进行检查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在雨季、高温季节、冬季等季节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
九、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
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在基础、结构、装饰装修等阶段施工前,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如高处及洞口和临边作业、高处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等易发生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对施工过程及周围环境因素进行安全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按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制定严密的安全监控措施,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备案。
根据在建工程特点,定期发出安全生产预警,如在重大节日、雨季汛期施工、冬季施工、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前,认真分析本公司建筑工程中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的危险因素,深刻汲取本地区施工企业以往同时期发生事故的教训,针对以往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及时向项目部发出安全生产预警提示,提前制定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
为提高企业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可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组、应急救援组、设备物资保障组、警卫治安组、医疗急救组等应急小组。
(二)应急救援的主要内容
1、应急准备
定期对参与应急救援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救援知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能力;定期对应急器材、设备、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要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应急响应
事故或险情发生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事故(险情)的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并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当重大事故或险情得到有效处置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急状态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1、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施工现场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演练,能熟练掌握救援方法和技能,随时处置危险状况;并保证人员、装备及经费落实到位。
2、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要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必须尽快赶赴现场,就地设立办公地点,按照职责划分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在抢险救援期间,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参加救援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遗误事故救援时机。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当应急演练或应急实施结束后,由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十一、职业病防治与劳保用品管理
(一)职业病防治
1、执行建筑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建立企业职工花名册,对从事体力劳动、危险作业以及有毒有害作业中的职工进行重点检查和保护;
2、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进行职业危害辨识,根据辨识结果建立职业危害清单;并根据职业危害清单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3、建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并配发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4、定期开展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5、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手段以达到降低职业危害,保障职工人身健康;
6、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劳保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证书,不合格的劳保用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企业要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3、做好劳保用品资金管理工作,保证专款专用,及时进行采购,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4、对劳保用品的发放及使用加强管理,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及使用台帐,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根据各类劳保用品的出厂时间,及时进行报废和更换。
十二、对分包企业的管理
分包企业应在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和权利、义务;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
将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纳入管理范围,检查其年度培训教育状况和培训档案,加强日常培训教育。
为分包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施工现场的分包企业应设置兼职安全员,配合分包队伍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人数超过50人时则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协助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搞好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保证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
十三、安全管理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按规定做好记录,留存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归档。
必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1、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6、“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相关资料;
7、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管理;
8、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交纳有关资料;
9、安全生产投入清单及相关票据;
10、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资料;
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资料;
12、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相关记录;
14、生产事故台帐及事故的相关资料;
15、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15、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管理的相关资料;
16、劳保用品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
17、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的相关资料;
18、主管部门下发及企业自行制定的文件、通知的落实情况相关资料;
19、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