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理由是:交不交房屋维修金不是办理房屋登记的要件。这一般是地方政府的规定,找他们理论不会有结果。你可以直接向省建设厅提起行政诉讼,效果会好一些。
这个我记得维修基金是交给房产局在我眼里属于税的一种这个问题找你们开发商问问比较合适上诉的事 你千万不要想不仅浪费时日过多而且绝对不会有结果就算真的打赢官司 最终执行的还是房产局
维修基金 都是你买房 时候你交的 开发商最多代收而已。。。
你们的公共维修基金是开发商代缴还是自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