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门诊病历丢失,住院病历被修改,但法院没有认定是医疗事故,法院说有问题可以继续立案怎么办?

2025-02-06 10:35: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病历丢失,病历被修改,这就推定医院有过错行为。
2.医疗事故的认定是需要经过鉴定的,你现在可以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单方申请事故鉴定,法学会是不理会的。)
3.医院已然存在过错行为,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需帮助,建议来电详聊

回答2:

你手中原本持有的病史资料是你起诉医院医疗纠纷的原始证据,一旦证据灭失,医院又修改了证据,你还能有什么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行为存在过错除非修改后的病史资料仍然能够反映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否则,你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保护。虽然举证责任倒置,但不排除你对医疗机构行为存在过错承担最基本的举证责任。
你先申请医学会鉴定了再说。

回答3:

法院不认定是医疗事故的话就是最终结果,哪怕是医疗鉴定成立,司法鉴定大于医疗鉴定。法院的意思是本次医疗事故的鉴定是不够成医疗事故,其他问题可以继续立案,如(只是比方):你认为有故意伤害。不够成医疗事故也不一定没有赔偿,赔偿和事故是两回事,只要是侵权就有可能赔偿。这个最好咨询律师。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再发生费用,这个不可理解。费用不是已经结清了吗?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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