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动火作业许可证( 级) 第 联
记录编号 申请单位 申请人
动火装置设施部位及内容
动火人 特殊工种类别及编号
监火人 监火人员工种
检测时间 采样点 分析结果 分析人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动火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
1 动火设备内部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动火条件
2 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
3 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
4 罐区内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
5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
6 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
7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它设备搭接
8 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
9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具,铁锹( )把,石棉布( )块
10 其他安全措施:
危害识别:
申请动火单位意见 相关单位意见 监管部门意见 领导意见
完工验收:
有关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应该没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