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砌体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求高手看看这个检测报告有没有问题?是否合格?
答:检测依据:《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15.0.7 砌筑砂浆强度推定值,宜相当于被测墙体的所用块体作底模的同龄期、同条件养护的砂浆试块强度。
看了检测报告:采用了筒压法。6个测区砂浆强度代表值,已经数理统计,且已得出砂浆强度推定值5.9MPa(1.18×5=5.9)。这个检测报告有没有问题。是合格的。因5.9MPa>5.0MPa。若按5月1日开始实行新“砌规”,5.9MPa>5.0MPa×1. 1=5.5MPa也是合格的。
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执行时间
各种标准规范规程等都有颁布和实施日期,《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新旧两个版本存在版本过渡问题。建筑施工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形成,它有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程序,历时长。如何正确执行新旧版本,需有统一的认识,否则会产生适用错误。标准等颁布日期是正式宣布其法律地位的成立时间,而实施日期则需宣告其生效时间,其后所有相关单位个人必须强制执行,否则就是违法。鉴于房屋形成的特殊性长期性,笔者认为新旧版执行期限按后述时限执行行之有效:2012年5月1日之前交付审查设计图纸和正在施工的工程执行旧版,其后交付审查设计图纸的执行新版,这样有利维护新版的权威性、执行的时效性、统一性,避免验收时出现争议。
2 检验批的划分
2.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l1)规定了检验批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l1)增加了检验批划分的原则与要求,概念明确,符合实际。与《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ll)中“检测单元”和《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 50344-2004)“检验批”相近且容许填充墙砌体适当放宽,此前使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时是吸收有关砌体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部分内容,没有明确划分标准,通常每层留置一组标养试件,执行混乱。
2.2砌体检验批的划分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l1)规定同一检验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②不超过250m2的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对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筑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③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l1)检验批的划分拟补《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9-2011)的欠缺。但也有不周详之处。砌体砌筑通常延续时间长,参与砌筑的班组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很难保证如此划分的检验批间质量均匀,其次填充墙设计时砂浆强度等级普遍偏低,施工中使用掺外加剂的砂浆,稍有不慎,砂浆强度很难得到保证。结合长期的检测委托协议,建议施工单位按基础分部、主体结构一个楼层且都不超过250m2的砌体划分检验批并留置试件,条件许可时填充墙尽量不合并,每台搅拌机抽检一次或更多,预拌砂浆专用砂浆抽检3组。
3 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评定
3.l抗压强度的合格评定标准
依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l1)4.0.12,砂浆抗压强度合格需同时满足:①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②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③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的试块不应少于 3组;同一验收批的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④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试块的抗压强度为准。
3.2 新旧规程差异
新规程较旧规中抗压强度平均值要求提高10%;其次,单组最小值由设计抗压强度值的75%提高到85%,提高约13.3%;第三,如果同一验收批的试块留置少于2组,则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亦提高10%。可见总体上抗压强度要求提高。施工单位应当注意适当控制低值,否则按新规评定为不合格。
3.3 存在问题与解决办法
目前根据客户的送检情况,砂浆送检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 留置试件组数少,表现为:没有按照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基本不考虑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未按250m2留置。
2) 强度平均值低,存在:抽撤强度值低的检测报告将平均值提高,见证取样送样虚假。析其原因:监理见证送样不到位,用水泥砂浆替代混合砂浆,现场计量不准,为施工操作方便多用掺加剂,多加水少加水泥。
3) 套用旧规程,人为降低评定标准。比较新旧规程,新规程明显比旧规程严格,表现为组数的增加和强度的提高。
4) 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如小厂生产的掺加剂,使用前未能及时送检;进场的黄砂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偏高,每次进场黄砂批量小,最后的贴地黄砂未经冲洗直接使用。
3.4 相应解决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规程正确理解并执行之,特别按检验批规定留置砂浆
试块。
2)加强施工现场计量工作,经常抽查操作人员,集中班组培训,特别是存在砌体施工分项分包的工程。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观念教育,严格内控措施,加大进场水泥等原材料特别是外加剂的复验,使用合格产品。
4)监理方应高度重视见证取样送样工作,做好砂浆试块“硬标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避免中途掉包。
5)质监机构在单体主体结构验收时对发现的不合格及明显偏高的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所代表的部位,可以要求建设单位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实体随机或指定抽查,客观的反映砌体强度,确保工程质量。
6)施工单位应在正式进行施工前参照检测机构的检测方案编制详细试验计划,避免出现砂浆试块遗漏。
4 砂浆抗压强度评定的相关问题
4.1砌体工程的现场检测
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试块缺乏代表性或数量不足、试验结果又异常、不合格以及工程事故需要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等情形时,可采用现场检测的方法对砂浆或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并判定其强度.提供验收评判、处理事故的设计依据。
首先根据工程实际和检测目的,合理划分检测单元,正确计算每一单元的强度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然后区分工程性质,推定砂浆强度值对在建或新建砌体工程。当测区数不小于6时,应取f2’=0.91f2,m和f2’=1.18f2,min二者中较小值,测区数小于6时,可取f2’=f2,min;其中(f2’-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MPa,f2,min-同一检测单元测区抗压强度的最小值MPa,f2m—每一单元的强度平均值MPa),如果检测结果小于2MPa或大于15MPa,不宜给出具体的检测值,可仅给出检测范围f2<2.0MPa或f2>15MPa。
4.2冬季施工
当室外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或当日最低温度低于0℃,视为进入冬季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规要求外,尚应增设一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天的强度。如果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应龄期的同条件试块。
5结束语
在施工过程中,质检机构应正确使用相关标准进行施工质量的验收。随着施工技术含量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各工程应尽量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减少现场的砂浆搅拌,各地区鼓励商混凝土单位建立预拌砂浆厂,加强预拌砂浆管理,工程造价单位建立相应的价格指标,鼓励施工单位优先使用预拌砂浆,防止不合格砌体工程的出现,各地区质量监督机构抽调人员不定期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学习新标准规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