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侵犯了,不过没办法,我们学校就是要搜身,搜书包。没办法,只能藏好点,最好藏在身上,别藏在书包里。
校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可以找其教育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投诉!!!严重的话,可找司法机关解决!!!!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只有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只要不是以上规定的范围,任何人都不能对其他公民实行搜身。
主要是防止学生带手机,因为学校校规有明确规定不准学生带手机的,我们学校还拿金属探测器查呢,手机收取三年不还的大有人在 如果说侵权,那就是财产权和隐私权
这种做法不妥,但一般老师都是气得没办法才这么做的。建议老师、学生双方都要找找自身的问题所在。总体来说,老师是一片好心,恨铁不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