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2、如果传唤后,被告有正当的理由不能到庭的,或法院传唤手续不到位的,可以由法院另外向原、被告发传票,安排时间另行开庭。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其意义并不是要惩罚缺席的一方当事人,而是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然要秉公执法,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文书和证据,并使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如系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可以拘传。
二、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进行缺席判决。
前提:即开庭传票能够而且已经送达给了被告,如果传票没有送达,则不能拘传,也不能进行缺席判决。
就是要强制执行的呀
可以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