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1980年4月取得香港身份证,我1975年出生。请问符合超龄子女赴港的申请条件吗?

2024-11-26 21: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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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内地公安部决定,由2012年5月15日起,接受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在1980年12月3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分证的内地「超龄子女」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

保安局今天(4月27日)表示,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的申请安排,自2011年4月1日在内地实施以来,申请及审批情况基本顺利,而合资格的申请人亦陆续获批准来港与亲生父母团聚。

内地当局已发布详细的申请手续,包括所需的资料文件。合资格的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二)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三)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四)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形必须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回答2:

符合,5月15日可以去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