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下第一楼的说法,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人提供担保,这是法律禁止的,显然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这不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而是义务!即使还没有录用,也属违法,法律规定这条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签合同时不至于被动,处于劣势。劳动者遇到此类事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以责令用人单位纠正。
这个要求很不合理,但是也不能说它违法。
因为单位有权利要你提供担保,而你也有拒绝的权利。
但问题是,你拒绝提供担保,单位就不录用你,这是合法的。
因为你还没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说不录用就可以不录用。不是说你条件都符合就一定要录用你的。
如果是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单位要你提供担保,不担保就解雇你,这才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