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军队用的是“火绳枪”也称“鸟铳”,当时已经发明了燧发枪,但是至康熙后清朝就不重视火器的发展了,导致鸦片战争时,清军仍然使用康熙年间的火器。
火绳枪
火绳枪是利用火绳枪机点火的枪,枪机包括蛇形杆和扳机,蛇形杆端夹有阴燃的火绳,扣动扳机,蛇形杆下行,点燃火药。实物有康熙年间的“御制禽枪”,滑膛,口径1.4厘米,枪筒长1.1米,全长1.57米。装饰华丽,枪口和近火门处错金,成莲花瓣形和双螭环绕形。枪托用高丽木制,底部镶雕花玉托,枪架端饰羚羊角。枪托底部镌22字:“御制禽枪 长三尺五寸 重六斤 药重二钱 子重三钱四分”。康熙、乾隆年间制“十喜花膛锸子枪”是一支线膛火绳枪,口径1.6厘米,枪筒长1.067米,全长1.5米。有精美的装饰图案,枪筒与枪托用四道银箍连结,枪筒后部有错银镀金“喜”字,枪托分别镶嵌银、螺钿、象牙花蝶、铜奔龙、兽骨等,并镶铜刻字:“用药贰钱 铅丸五钱贰分 壹百弓有准”。“壹百弓”是枪的有效射程,约合 160米。枪膛中开有直线槽,主要是为了减少装弹时铅丸与膛壁的摩擦。康熙、乾隆年间制奇枪是一种后装火绳枪,结构与奇炮类似;《清会典图·武备》载有“树鸡神花奇枪”,“重六斤,长三尺……受药二钱,铁子三钱八分”,枪口饰错金莲瓣,枪托用核桃木制,底端嵌以鹿角,枪架末饰以羚羊角,制作精美。后装枪装填弹药简便,射速较高,代表了枪械发展的方向。
燧发枪
燧发枪是在枪机上安有燧石,利用撞击时发出的火星点燃火药,较火绳枪安全、可靠。康熙“御制自来火二号枪”是转轮式燧发枪,口径1.1厘米,枪筒长90.3厘米,全长1.35米。枪口有错金兽面纹,近枪机处嵌五螺钿圆星作梅花状,枪托底端镶铜金托,转轮枪机镀金镂花。发射时,用钥匙将转轮上满弦,扣动扳机,机轮转与火石迅速摩擦生火。乾隆年制镶骨燧发枪是撞击式燧发枪,口径1.7厘米,枪筒长88厘米,全长1.185米。枪筒镌花纹,枪托用虎皮木制,中后部嵌铜银花,尾嵌兽骨。枪机前竖火镰,扣扳机后,火石与火镰猛烈撞击起火。撞击式燧发枪较转轮式结构简单、可靠,造价低廉,被世界各国广泛使用,并最终取代了火绳枪,但在中国却只是皇室仿制了少许,未见装备军队
火绳枪,主要是鸟嘴铳也就是鸟枪,还有少量的的鲁密铳。
康熙年间各地火枪装备比例在不断提高,数十万绿营兵也批量装备鸟枪,扩建鸟枪兵。但是,全国各地对鸟枪的装备数量、鸟枪兵的人员配额不相统一,出现混乱。针对这一状况,雍正帝开始对各地鸟枪兵的配置作明确的规定。
雍正五年(1727年)议定:“官兵所用军需内鸟枪一项, 能冲锐折坚, 最为便利。内陆省份, 地势平坦, 利用弓矢;沿边沿海各省份, 山深林密, 利用鸟枪。将内陆省份, 每兵千名, 设鸟枪三百杆; 沿边沿海省份, 每兵千名,设鸟枪四百杆。”鸟枪在军队中成为了制式装备,地位重要。
以下是各省的鸟枪装备及操习情况:
山东省:所用军器大炮、鸟枪、弓箭、长枪、藤牌、大刀, 每兵百名, 分作十分,鸟枪五分, 弓箭三分, 藤牌一分, 长枪一分, 鸟枪兵占二分之一。
河南省:驻防八旗兵、督标左右营、河北镇标九营、南阳镇七营, 所设马步弓箭兵、鸟枪兵、炮兵、长枪兵、藤牌兵等, 所用兵器仍照旧例。
山西省:多崇山峻岭, 地属沿边, 每兵百名, 分作十分, 以四分演习鸟枪, 六分演习弓箭, 另设炮兵、杀虎协原有藤牌兵三百名, 仍令演习, 其余扁刂刀、长枪之类全部改为鸟枪、弓箭, 鸟枪兵占五分之二。
江南江西水师各营所用军器枪炮弓箭, 毋需议改, 有设三眼铳的则改为鸟枪。
福建省:陆路各营营: 每兵千名, 分为二十队, 马上弓箭兵四队、步下弓箭兵二队, 鸟枪兵十队, 炮兵一队、藤牌兵一队、大刀兵一队, 鸟枪兵占二分之一。
浙江省:每兵千名, 分作二十队, 炮位为一队, 长枪五十为一队, 鸟枪百名为八队, 弓箭三百副为六队, 藤牌一百分二队, 扁刂刀一百分二队,鸟枪兵占五分之二。
陕西、四川各营兵丁除炮位、鸟枪、弓箭通行演习外, 马上弓箭兵兼枪棒, 守兵兼习扁刂刀。
广东省: 每兵百名, 分弓箭兵二十名、鸟枪兵五十名, 藤牌兵十名, 挑刀十名, 炮兵十名, 鸟枪兵占二分之一。
滇黔二省各营: 每兵千名, 以一百名操演大炮, 六百名习鸟枪, 二百名习弓箭, 一百名习藤牌, 鸟枪兵占五分之三。
雍正十年(1730年)议准: 福建省水路海面辽阔, 陆路山深林密。鸟枪一项最为利用,于定例每兵千名内设鸟枪四百之外, 再增设鸟枪一百杆。乾隆十五年(1750年)议准: 湖广武昌镇前后水师二营, 地界川江, 弓箭难于施展, 惟鸟枪极为便利, 照沿边沿海省份定例, 每兵千名, 设鸟枪四百杆。
——以上资料及文字出自毛宪民论文《清代火枪述略》
鸟枪在清军中的地位已于火炮、弓箭并列,甚至超过弓箭。可以看到在云贵、河南等地鸟枪的装备率较高,直隶则较低;此外清军在关外的鸟枪装备也并不多,很多鸟枪甚至没有弯形枪托;各地土司掌管的地界中鸟枪也广泛使用。西藏鸟枪装备率约50%,四川大小金山、蒙古各部、回疆各部也大量使用火枪。作为制式装备,每一杆鸟枪都要注册编号,统一管理。清朝统治者对于火枪的威力还是相当认可的,他们当然也不愿意让此等“军中利器”流入民间让“反贼”掌握。之后的乾隆朝一直到道光朝,鸟枪的装备率在全国范围大致保持在50%这个比例左右。
说不好听一点的就是鸟枪!
火绳枪啊.也有鸟枪.
都是较为落后的火绳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