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斯多德的"四因说"理论

2024-12-23 07: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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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四因”是对以往哲学的概括和总结,他认为以往哲学对于自然的探索主要是为了认识事物的“原因”。所谓“原因”不是因果原因中的原因,而是指一切事物存在和生成的全部根据和条件,类似形而上学的条件。他对以往哲学家们关于原因的思想考察后指出任何事物的生成存在都有四种缺一不可的根本原因,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所为因,其中所为因也即是中文常从英译而意译为“目的因”。

“质料因”:希腊哲学最初的哲学形态是自然哲学或宇宙论,以探讨“本原”为核心,而哲学家们大多用构成万事万物的材料作为本质,例如水、火、土、气。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质料因就是这些哲学家的观点。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水、火、土、气等构成自然万物的质料的确是原因,不过不是惟一的原因,而是四种原因之一。
“形式因”:苏格拉底的“是什么”——定义,与柏拉图的理念,说的就是形式因,亦即使一事物成其为这一事物的“什么”。
“动力因”:希腊哲学从泰勒斯开始就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万事万物的本原问题,一是宇宙生成的动力问题。泰勒斯的两个命题,“大地浮在水上”说的是本原,“万事是充满灵魂的”关涉的则是使万事万物运动生成的动力。后来的哲学家有人以本原中蕴含着冷和热、凝聚与疏散、友爱与争吵……来说明自然万物的运动,总的来说,希腊哲学家比较倾向于宇宙万物生成发展的动力来自其自身,本原自身就包含着运动发展的动力。
“目的因”:主要是苏格拉底河柏拉图的“善”。

后来亚里士多德又将这四种原因归结为形式与质料这两种原因,最后通过潜能与现实这一对概念来说明事物的运动、变化和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