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迁入宝鸡的相关手续。

2024-11-25 01: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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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主要看你是那种方式迁入了:
1、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凭房屋产权证书和原居住地户籍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市场开发、技术科研等工作,具有较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的,凭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用工合同书以及原居住地户籍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凡到我市城镇和市区投资兴办实业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原居住地户籍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凡进入大、中专院校(含我市民办院校)、技工学校的新生以及来我市就业具有中专以上文凭的人员,凭入学通知书、毕业证、派遣证、单位录用证明和本人原居住地户籍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5、夫妻投靠以及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不受年龄、结婚年限、暂住期限等限制,由本人提出申请,凭结婚证、申请人的户口簿以及被申请人的原居住地户籍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审批办理程序

1、今后各县的各类户口迁移不再上报市局审批。由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县公安局审批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进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新生落户,由学校持录取通知书、招生名单和迁移证统一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分配的学生凭毕业证、派遣证、迁移证以及接受单位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申请办理迁入市区的其它户口,均由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分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回答2:

可以有以下途径:
1.大学录取,凭录取通知书,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入宝鸡市;
2.在宝鸡市参加工作,工作单位人事科同意户口迁入单位的;
3.在宝鸡市买房,凭房产证,去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