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哈,要详细点的答案

2024-12-16 0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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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有独三,丙对遗产有继承权。
2无独三,谢对遗产无继承权。
3应追加刘丙为共同原告,必要共同诉讼。
4同3。
5不列丙为原告。
6裁定准予撤诉,并制作和解协议,甲乙签名按印,诉讼费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