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代销如何做账

2024-12-26 16: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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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售后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受托方和委托方分别作商品购销处理;另一种是受托方根据销售额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委托方作商品销售处理。

  (一)作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1.委托方的核算批发企业对于新产试销商品、季节性商品、呆滞积压商品等,为了加速商品流转、推销新产品和呆滞积压商品、合理地使用仓位和节约仓储费用,可以将商品先发往购货单位,委托其代销,等商品销售后,再定期结算货款。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一般先由业务部门确定委托代销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经领导批准后,由业务部门与各购货单位订立“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合同上注明结算方式、货款清偿时间、商品保管的要求及双方承担的责任等。

  委托代销商品的业务程序一般是: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委托代销购销合同”,填制“委托代销商品发货单”;然后由储运部门将商品发运给受托单位,不转移商品所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定期进行结算;到结算届期时,由受托单位将已售代销商品的清单交付委托方,委托方据以填制专用发票,向受托单位收取货款;委托单位收到货款时,将收到货款部分的委托代销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例〕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将红星牌收录机100 只委托人民商厦代销,其购进单价为500元,销售平价为54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个月未结算一次货款。

  (1)7月5日,发运商品时,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50 000

  贷:库存商品——收录机类 50 000

  (2)7月31日,收到人民商厦转账支票一张,金额31590元,系付已售代销的 50只红星牌收录机货款 27 000元、增值税额4 590元,支票已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1 590

  贷:商品销售收入——收录机类 27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590

  同时结转已售委托代销商品的销售成本 25 000元,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 25 000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25 000

  2.受托方的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批发企业在收到代销商品并已验收入库时,虽然企业尚未取得商品的所有权,但是企业对代销商品有支配权,可以开展商品销售业务,以有效地利用供货单位的资金开展经营业务。受托单位为了加强对代销商品的管理和核算,在收到商品时,应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贷记“代销商品款”账户。

  代销商品在销售后,应填制专用发票,据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商品销售收入”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并按进价货款借记“商品销售成本”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同时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俟结算届期时,将代销商品清单交付委托方,当收到其开来的专用发票时,据以支付货款和增值税额。届时借记“应付账款”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受托代销合同,接受凯乐无线电厂200只星浪牌收录机的代销业务,该机购进单价为550元,销售单价为60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个月未结算货款。

  (1)3月1日,收到200只星浪牌收录机,作分录如下:

  借:受托代销商品——凯乐无线电厂 110 000

  贷:代销商品款——凯乐无线电厂 110 000

  (2) 3月 15日,销售星浪牌收录机 50只,计货款30 000元,增值税额5 100元,收到转账支票存入银行。

  ①反映商品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5 100

  贷:商品销售收入——收录机类 3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100

  ②结转商品销售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收录机类 27 500

  贷:受托代销商品——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③结转代销商品款,作分录如下:

  借:代销商品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贷:应付账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3)3月31日,收到厂方开来的专用发票,计收录机货款27 500元、增值税额4 675元,当即签发转账支票 32 175元付讫。

  ①反映商品购进,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采购——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675

  贷:银行存款 32 175

  ②结转应付账款,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贷:商品采购——凯乐无线电厂 27 500

  “受托代销商品”是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或寄销的商品。企业收到代销或寄销商品时,记入借方接受代销商品销售后,结转其销售成本时,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销售的代销商品数额。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代销商品款”是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寄销商品的货款。企业在收到代销、寄销的商品时,记入贷方;在销售代销、寄售商品时,记入借方;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销售的代销、寄销商品的货款。该账户应按委托单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结算代销手续费方式的核算

  1.委托方的核算在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时,采取支付代销手续费方式,其业务程序与代销商品销售的核算方法,与作商品购销业务处理的方式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由于受托方是商品购销双方的中介人,委托方要根据合同的规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受托方代销手续费,届时借记“经营费用”账户。

  〔例〕上海百货公司将电化高锅1000只委托江浦商厦代销,该电化高锅购进单价为17.40元(不含税),销售单价为2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月末结算一次,代销手续费为7%。

  (1)4月1日,将电化高锅交付江浦商厦时,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一委托代销商品 17 400

  贷:库存商品——铝锅类 17 400

  (2)4月30日,对方送来代销商品清单,代售了电化高锅600只,计货款 12 000元、增值税额2 040元。

  ①填制专用发票,据以按销售处理,作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江浦商厦 14 040

  贷:商品销售收入——铝锅类 12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040

  ②同时结转已售委托代销商品成本,作分录如下:

  借:商品销售成本——铝锅类 10 440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10 440

  (3) 4月 30日,江浦商厦扣除了代销手续费840元后,付来了已售代销的600只电化高锅的货款及增值税额 13 200元,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3 200

  经营费用——劳务手续费      840

  贷:应收账款一江浦商厦 14 040

  2.受托方的核算接受代销商品的企业,采用收取代销手续费方式,在收到代销商品时的核算方法与作商品购销业务处理的方法,完全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代销商品在销售后,应根据规定向购货方填制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收取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应付账款”账户;接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账户。同时注销代销商品,借记“代销商品款”账户,贷记“受托代销商品”账户。

  企业根据合同规定在向委托方结算代销手续费时,作为代购代销收入处理。

  〔例〕上海文具公司根据受托代销合同接受上海包袋厂代销2 000打牛仔书包,每打进价 166元(不含税),售价 180元,增值税率17%,合同规定每月末结算一次。

  (l)l月15日,销售牛仔书包1000打,计贷款 18 000元,增值税额3 060元,收到支票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1 060

  贷: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18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060

  (2)同时注销代销商品,作分录如下:

  借:代销商品款——上海包袋厂 16 600

  贷:受托代销商品——上海包袋厂 16 600

  (3) 1月30日,收到委托方开来专用发票,计1000打牛仔书包的货款 18 000元、增值税额3 060元。

  ①根据代销收入的5%应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900元,今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签发转账支票 20 160元,支付上海包袋厂已售代销商品货款及增值税额,作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21 060

  贷:代购代销收入 900

  银行存款 20 160

  ②根据专用发票中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入账,作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060

  贷:应付账款——上海包袋厂 3 060

回答2:

一、委托方的核算

1、将商品交付受托方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开出增值税发票

借:应收账款—XXX(受托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3、按约定比例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XXX(受托方)

4、收到受托方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X(受托方)

二、受托方: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填制《代销清单》交委托方,收到委托方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XXX(委托方)

同时: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 应付账款——XXX(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扩展资料: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账款

回答3:

A委托B代销商品,A会计处理如下:
发出商品: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收到支付货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账款
若有代销手续费,则: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B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对外销售:
借:银行账款、现金
贷:委托代销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A专用发票: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支付A货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现金
若收代销费: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