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转出,但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管辖范围之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法无禁止则可为。 你是没有调入单位的,应在原登记管理机构接受管理,不办理调转手续。
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参加继续叫学习是必须的,否则可能会被责令改正,不改正的可能受到当地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处罚。
现在查的也不是很严,你找到新工作的话,打印份变更函,盖上公章,报到财政局就行了,没找到就放着,等找到再转呗,蹭点工作年限也好啊。
继续教育呢,看培训学校吧,实在没时间学校也不强求去上课。培训学校也会帮你考试,帮你把证书审核。报个名就行,很简单。
这么没有那么死规定,没有找到新的就先挂在原来那里或者找个相熟的单位挂着。等着有了新的合适的单位在转进去。
至于继续教育学习么,要求也是很宽松的。
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啊,很急,希望能帮我一下,谢谢 不想太麻烦的话,重新考一个会计证就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