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
2、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和保证人都有义务偿还借款,出借人有权选择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主张权利,借款人或担保人均有义务偿还借款。所以在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偿还义务。
3、当然,毕竟是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
4、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根据《担保法》第25和26条的规定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所以请担保人考察是否已经超过了担保责任期限,如果超期,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分为一般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你在担保协议或者借款合同是只上写上了担保人,你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你就有义务偿还借款,偿还借款后,你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你在担保协议上写明是一般责任保证,债权人必须先行起诉债务人,在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借款时,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律师解答:
是的,您有清偿的义务,如果是一般保证人,那么债务人有资产的情况下,你可以行使抗辩权。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需要偿还,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您清偿了,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希望采纳答案,希望帮到您
你现在只能是先帮他把钱还上,然后再起诉他还给你钱。 当然如果借款的那个人不是很穷,他有能力还钱,但是就是赖着不还,那你也可以先拒绝帮助还款。
具体需看担保条款,你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话,如果债务人有资产可供偿还,你可以行使抗辩权,先用债务人的资产偿还,不足部分由你偿还;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你进行偿还。无乱是哪一种保证,你偿还债务后,均可向债务人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