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去世,继承人与承包人户口在一起,但是土地承包合同分开,继承人是否有权继续耕种承包人土地??

2024-12-14 04: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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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承包按户口为主体和村集体签订。户口中一方死亡,只要家庭户口还存在,不影响承包合同继续生效。 而不是按户口中的成员为单位和村集体签订的。你怎么可能一个户口和村集体签订几份合同。你们一家人各自因分家析产而对承包地进行的划分,并不对整个承包合同有影响。
所以说,如果还只是一个户口,承包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不是一个户口,新立了户的话,承包人户口中已经没有其它人了,那这份合同才会终止。

回答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所以,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回答3:

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方》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根据,<<合同法>>所规定的“契约自由”的原则,只要是双方合意,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在合同当中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村委会无权收回。可以进行法定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