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2024-11-03 16:06: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关于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对该住房确权。就是确定该住房有多少权益属于死者所有。如果是死者婚前个人所得个人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就是办理继承全部产权。
  如果是死者婚后取得财产,依照婚姻法规定,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这样的情况是办理继承一半住房产权手续。
  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遗嘱无效,因为老人生前已经对房屋作出处分,赠与已经生效,房屋所有权已经属于老人的俩个儿子,老人无权再对已经赠与的房屋以设立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妻子应当败诉。

回答3:

你好,在订立遗嘱之前老人已将房屋过户给其子,此后老人便不再享有对该房屋产权及处分权。

回答4:

过户给了孩子 他就没有处分的权利了 之前的过户行为属于赠与 对后来的遗嘱中处分该房产是没有效力的

回答5:

一般来说:若该房产权证已经过户到两个儿子名下,属于赠与,房子已归两个儿子所有,老人再写“遗嘱”只能处理老人自己的其他财产(包括老人婚前财产中除该房以外的财产以及与妻子共同财产中属于老人自己的部分)。若诉讼,儿子胜算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