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三类的证需要多大的办公面积

2024-12-15 1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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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没有具体规定,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即可。

行政许可内容

1、审查核发新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合并、分立或者跨原管辖地迁移的

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条件具体事项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的情形;

2、企业内应具备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质量管理人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扩展资料

行政许可内容:

审查核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

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条件:

1、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2、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7年修订)》要求。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回答2:

其没有具体规定,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即可。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合并、分立或者跨原管辖地迁移的行政许可条件具体事项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必备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及专项规定。按照《广东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验收合格。

扩展资料: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要求:

1、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后,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回答3:

根据《武汉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贮存配送条件若干规定》: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三类的证需要的办公面积如下:

医疗器械零售经营企业场所面积、陈列条件、功能分区规定:

医疗器械零售专营店,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合计10个类代号以下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应少于30平方米;经营医疗器械合计超过10个类代号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应少于60平方米。

扩展资料:

根据《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面积设置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经营行为之一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

(一)全部委托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存储的;

(二)专营医疗器械软件或者医用磁共振、医用X射线、医用高能射线、医用核素设备等大型医用设备的;

(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库房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武汉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贮存

回答4:

其没有具体规定,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即可。

行政许可内容

1、审查核发新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合并、分立或者跨原管辖地迁移的

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条件具体事项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的情形;

2、企业内应具备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质量管理人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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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行政许可内容:

审查核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

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行政许可条件:

1、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2、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省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7年修订)》要求。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5%8C%BB%E7%96%97%E5%99%A8%E6%A2%B0%E7%BB%8F%E8%90%A5%E8%AE%B8%E5%8F%AF%E8%AF%81/4712342?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百度百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回答5:

与经营产品的数量有关系 经营二三类的话,起步100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