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以1964年公告,1986年修订的《简化字总表》为国家标准。
简体字。一般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代中文的法定标准写法,是与繁体字(台湾当局认为繁体字的称谓有所谓矮化及贬低含义,加上自视正统的政治因素,岛内部分人士称为正体字)相对而言的。简化字以1964年公告,1986年修订的《简化字总表》为国家标准
近代的汉字简化行为,始于太平天国。
具体内容如下:
在太平天国控制的地区内,实行了简体字政策,以一批简化了的汉字,取代原来的汉字。这批简化的汉字,部份源于元朝以来,因受非汉族的蒙古人统治所影响,而错写、误写的字,部分则由太平天国新造出来。这些字并不依照汉字原来的六书系统,也不依从历来的汉字字体演化,但笔划比原来汉字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