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钢筋连接
主控项目
5.4.1 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4.2 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和《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4.3 钢筋镦粗和滚轧直螺纹机械连接接头的拧紧力矩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的规定和工艺试验确定的参数要求。
5.4.4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2 机械连接接头的受弯构件不应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3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
4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6 “同一连接区段”长度: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绑扎接头为1.3倍搭接长度且不小于500 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7 当施工中分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接头设置应符合受拉区规定。
5.4 钢筋连接
主控项目
5.4.1 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4.2 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和《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5.4.3 钢筋镦粗和滚轧直螺纹机械连接接头的拧紧力矩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的规定和工艺试验确定的参数要求。
5.4.4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同一连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2 机械连接接头的受弯构件不应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3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
4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 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6 “同一连接区段”长度: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绑扎接头为1.3倍搭接长度且不小于500 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7 当施工中分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接头设置应符合受拉区规定。
同一层、相邻层钢筋错开,2010的新规范要求错开不得少于1米,还有绑扎搭接还是焊接的相关规范,你看规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