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允掘审批制度

2024-12-29 08: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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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矿井防治水允掘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煤矿探放水工作,真正做到有掘必探,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允掘制度:
一、对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应当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二、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探放水:
1、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三、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 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 m;
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 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4、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四、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五、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六、煤矿探放水应实行允掘通知单制度,允掘通知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面名称、探水竣工时间。
2、上循环情况:上循环测量基点距碛头距离(m)、本循环测量基点距碛头的距离(m)、上循环允许掘进进尺(m)、上循环实际掘进进尺(m)、累计掘进进尺(m)。
3、探放水钻孔施工情况:参数孔号、孔深(m)、倾角(度)、方位角(度)钻孔直径(mm)、探孔情况(指在钻孔施工过程中,有无煤粉湿润,钻孔滴水、流水、喷水、喷孔等情况描述)、工作面突水预兆(指施工钻孔过程中有无挂红、挂汗、流水、喷水、水叫声等情况描述)。
4、物探仪探放水情况:成果图、成果描述。
5、安全距离情况:本循环保留安全距离(m)、本循环允许掘进进尺(m)、累计循环数(次)施工人员签名。
6、审批情况:现场负责人签名、生产副矿长签名、煤矿技术负责人签名、矿长签名。煤矿技术负责人应在允掘通知单上明确填写允掘的进尺,施工队必须严格按允掘进尺掘进,严禁超进尺掘进。
7、允掘通知单送达对象:一般为一式四份,分别送施工队、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矿长。
8、钻孔布置和物探仪示意图。
9、填表时间:年、月、日、时。
七、煤矿采掘工作面应设置“探放水管理牌”,探放水管理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面名称、探放竣工时间(年月日时)。
2、项目:探水总深度、应保留的安全距离、允许掘进总进尺、本班掘进进尺、累计掘进进尺、剩余允许掘进进尺。
3、掘进施工:掘进施工人员、施工时间(年月日班)。
4、探放水施工示意图。
5、其他:填写人、填写时间(年月日班)。
八、处罚:
1、不执行探防水允掘通知单审批制度的管理人员,一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探防水掘进施工人员虚报探水进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3、掘进施工人员超允掘进度掘进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4、不按规定填写“探放水允掘通知单”和“工作面防水管理牌”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在实施中补充完善。

回答2:

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各采掘工作面遇到有可能出水的情况时,技术员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制订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应有先探后采设计,掘进工作面应有有疑必探设计。
2.探水眼的布置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3.探水眼的数量、角度、深度、位置应根据本工作地点的实际情况制定,编制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
4.由生产、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区队负责人统一对探放水措施进行审批。
5.探放水措施一式六份,分别交生产、安全、调度、总工程师、探放水队队长、队保存。
http://wenku.baidu.com/view/b9ec1a1fa8114431b90dd8e3.html

回答3:

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1、探放水队要根据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规定和措施进行探放水工作,并在井下探放水牌上填写清楚钻孔的特征。
2、当班验收员要验收本工作面的探放水和掘进情况,并在公示牌上填写清楚当班的探水、掘进情况,并签字。
3、当班的带班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要对公示牌填写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在公示牌上签字。
4、矿领导根据上报探掘进度情况,审批并向探放水队下达探掘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