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重金属污染,七个产能过剩行业,都是重点企业,前者两年一审,后者三年一审,2012年前,这十二个行业全部审完第一轮
A.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B.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