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E是TO ORDER吗?如果CNEE写的就是提货方公司名称,就不背书的.如果是TO ORDER那就需要背书的
不管你是哪个国家的客户,提单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它是物权的凭证,这个海商法中都有规定的,既然你做了TO ORDER,那就必须要SHIPPER背书的,如果在SHIPPER没有背书的情况下,目的港的代理是不会让你换单提货的。提供几种解决方法供你参考:
第一,如果全套正本提单都在你国外客户那里,你可以联系你这里的船公司,向他们出具保函,大概内容就是希望凭没有SHIPPER背书的提单换单提货,但是必须是提交全套正本提单,如三份正本就提交三份。如船公司接受,自然会发MAIL通知目的港代理这样操作。
第二,如果你的国外客户手里只有一份正本,另外正本仍然在你手里,但是你又急于提货的话,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电放。我不知道,你们NOTIFY PARTY这栏里面的通知人是不是提货人这家公司,如果是的话,那非常好办,同样也是由你方出具保函,具体内容就是要求改做电放,并把提单电放给通知方,就是你提货方的这家客户。虽然这种操作是不合理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比较多的。如果通知方并不是提货人公司,那要做电放的话,就是把CONSIGNEE一栏里的TO ORDER,改成提货人公司,不过会产生一定的更改费。 (流程大概是由承运人目的港代理收回全套提单.然后电放给具体的收货人. 这当中要收取改单费,电放费,发货人保函和具体收货人详细联系资料)
以上我说的这二种情况,我在实际操作中都碰到过,至于你怎么操作,建议你还是联系一下船公司
用什么方式付款并不影响提单背书,提单是否背书,主要看提单的收货人是如何填写的。 记名提单不需要背书,只有指示提单需要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