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拆迁房屋时,拆迁地区负责拆迁工作的拆迁办只会与房屋产权人,也是房本上的房主相互之间签订拆迁协议,并不会与该户名下的每口人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款也只会给房主,并不会给租户和其他居住的人员,房主与其家人之间的补偿款利益分配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解决。
扩展资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拆迁
房子拆迁时,不是每个户口人都要签字的,拆迁办只与房本上的房主相互之间签订拆迁协议。关于拆迁推荐有关房子拆迁的问题推荐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了解。北京冠领是中国拆迁法律实务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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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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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时,拆迁地区负责拆迁工作的拆迁办只会与房屋产权人,也是房本上的房主相互之间签订拆迁协议,并不会与该户名下的每口人签订协议。拆迁补偿款也只会给房主,并不会给租户和其他居住的人员,房主与其家人之间的补偿款利益分配需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解决。
如果产权房,不是每个成员都到场签字的话,我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出具委托书的,并且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但是现在往往是动迁单位看到该户人家有个别人同意协议,也不管该户家庭是否全部成员都同意,即与动迁户签订协议,如果你也遇到这类事情,我觉得处理问题的关键是你谈判能力,千万不能按照别人的思路走。
还有拆迁与户口没有什么关系。拆迁是按照该房屋评估价和房屋拆迁补偿费来决定的。按照国家规定,用比较法或者成本法等方法评估。
祝你好运。
不是的,只需房屋产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