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具体征收比率向你们地税税务局确认一下,应该是3%。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一、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二、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