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精神病小伙闯入邻居家伤人 其监护人被判赔偿损失
祸从天降,邻家小伙突然冲了进来,天水麦积区的魏某夫妇在自己家里,竟被来者用水果刀划伤。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伤人的邻家小伙梁某经鉴定系精神病患者,但其监护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
2014年7月5日,天水麦积区的魏某夫妇正在家中,突然邻居家的小伙梁某冲了进来,大声质问魏某夫妇为何在家中吵闹,并称噪声害得他没法学习。说着梁某拿起魏某家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向魏某夫妇刺来,导致魏某夫妇不同程度受伤,魏某经鉴定系面部皮肤裂伤。情急之下他们选择了报警。
案发后,经鉴定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为此天水市麦积区公安分局对该案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魏某认为梁某虽然系精神病患者不承担责任,但其监护人应该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015年3月,魏某一纸诉状将梁某及其监护人告上麦积区人民法院索赔。
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梁某以原告打扰其学习为由闯入原告家中致伤原告,侵害了原告的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原告在本案中并无过错,原告的合理损失应由被告梁某全额赔偿。被告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责任,故原告魏某的合理损失应当由被告梁某父母承担。昨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梁某的监护人赔偿魏某损失2600余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精神病小伙闯入邻居家伤人 其监护人被判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精神病小伙闯入邻居家伤人 其监护人被判赔偿损失
祸从天降,邻家小伙突然冲了进来,天水麦积区的魏某夫妇在自己家里,竟被来者用水果刀划伤。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伤人的邻家小伙梁某经鉴定系精神病患者,但其监护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
2014年7月5日,天水麦积区的魏某夫妇正在家中,突然邻居家的小伙梁某冲了进来,大声质问魏某夫妇为何在家中吵闹,并称噪声害得他没法学习。说着梁某拿起魏某家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向魏某夫妇刺来,导致魏某夫妇不同程度受伤,魏某经鉴定系面部皮肤裂伤。情急之下他们选择了报警。
案发后,经鉴定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为此天水市麦积区公安分局对该案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魏某认为梁某虽然系精神病患者不承担责任,但其监护人应该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015年3月,魏某一纸诉状将梁某及其监护人告上麦积区人民法院索赔。
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梁某以原告打扰其学习为由闯入原告家中致伤原告,侵害了原告的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原告在本案中并无过错,原告的合理损失应由被告梁某全额赔偿。被告梁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属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责任,故原告魏某的合理损失应当由被告梁某父母承担。昨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梁某的监护人赔偿魏某损失2600余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6%B2%BB%E5%AE%89%E7%AE%A1%E7%90%86%E5%A4%84%E7%BD%9A%E6%B3%95/1283026?fromtitle=%E6%B2%BB%E5%AE%89%E7%AE%A1%E7%90%86%E5%A4%84%E7%BD%9A%E6%B3%95&fromid=1154262&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www.npc.gov.cn/huiyi/lfzt/xfxza8/2008-08/21/content_1588538.htm"target="_blank"title="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gs.people.com.cn/n/2015/0413/c191680-24483023.html"target="_blank"title="人民网-精神病小伙闯入邻居家伤人其监护人被判赔偿损失">人民网-精神病小伙闯入邻居家伤人其监护人被判赔偿损失
精神病人不追究责任是指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精神病人有几种情况,因而这种说法不是绝对。
精神病人承担刑事责任能力有三种情况:
1、无刑事责任能力,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2、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无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一定要承担的。
《民法通则》第133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9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如果这个精神病人给人带来伤害,可以找其监护人理论、赔偿。
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这个精神病人给周围邻居的人身带来的潜在的威胁,你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式寻求解决:
(1)与精神病人的家人协商,规劝其送精神病人去精神病院
(2)如果协商不成,与住所地的居委会联系,请其协商解决
(3)如果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必要时报警
(4)以上几点,建议和周围的邻居协商,推选几个知法、表达能力强的人替大伙出头
(5)如果精神病人没有家人,发现精神病人危及生命安全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那么可直接通知120急救中心,涉及治疗的具体问题由医院与救助站衔接。
以上只是从理论上的分析。其实,纵观中国许多城市,“武疯子”动辄伤人性命的事件不时诉诸报端,但大多数无人理睬,甚至渎职地方政府根本不怕媒体,这与整个社会制度不健全有关。而人人都怕惹事,你想要动员邻居和你一起想办法,难度也不小。
如果要我给点实际的建议,最现实的是,买两个防身器具(如迷你电棍),你一个,妈妈一个,这才是最切实的措施。
祝一切顺利,好人平安!
答案补充:通过你的问题补充,可以看出,其父母是监护人。不管有没有经济能力,都不能推卸责任,可以起诉他们,或许赔不到的钱,但是目的在于让她父母更尽责任一些
直接彻底的解决从理论上有,即与本地救助站或者公安部门联系,看他们是否愿意处理。但是,实际上,这些部门往往不愿理会。所以,现实的方法就是,自己加强警惕,做好防范工作
专家解答:
第一、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对打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打人给他们造成的人身损害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在发病期间(要经鉴定)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其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不在发病期间,应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