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辱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声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2024-12-29 13:23: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情节轻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二点可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追究责任。
三、可主张侵犯名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

回答2:

一般情况下仅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若情节较为严重的,则可适当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失赔偿,但是该赔偿的数额一般比较低,其中有5000元都算幸运的了。
若其恶意诽谤或陷害导致受害人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则可能是诬告陷害罪,为刑事责任了。
若其不但散步谣言,并且当众有不当行为的(如恶意撕扯衣服、“胸袭”等)的,且受害者为女性的,则可能构成猥亵妇女儿童罪。
主要看具体情况了。

回答3:

1、这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2、按照民法总则,应该承担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3、如果侵权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4: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赔偿精神损失费

回答5:

承担一定民事责任。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