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得明确:虹口的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还是你父母结婚后购置的共同财产。这点很重要!!
按照您所讲的情况,我告诉你几个明确的法律条款供你参考。
1、享有法律继承权的人继承时间即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并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继承人自继承成立开始20年未提出诉讼的,则不可再提起诉讼。
鉴于本人对继承法的研究:(有些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才可以定)
虹口区的房子:该房屋如果是你父亲婚前个人财产,那则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你母亲、你、你爷爷、你奶奶各继承1/4,也就是你和你的母亲总共只能拿到一半。
如果房屋是你父母婚后的共同财产(可以以结婚日期和购房日期作为证据)则,先剔除掉1/2归你母亲所有,剩下的1/2再4人平均分配。
闵行区的房子:由于有你们一家三口的名字,所以这套房子只有1/3能拿出来继承,再按4个人每人1/4继承,你爷爷奶奶总共只能继承这套房子的(1/4+1/4)×1/3=1/6。
但不管是什么情况,你爷爷奶奶均有继承权,并且由于你爷爷现在去世了,则你爷爷原本享有的那份继承权以及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将由他的继承人再继承,而你父亲已经去世,则你父亲的那份你可以代为继承。(如果他立有遗嘱并没有给你父亲或者你,那你就歇得咯)
法律上只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特别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这几种情况会失去继承权。另外,对于1、对被继承人尽到赡养义务的2、无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3、得到其他所有继承人同意的几个情况可以多继承。
而您所说的没有往来不代表事实关系的存在,您所谓的仇视我估计只是大家关系不好,不往来而已,只要不存在法律上规定的几个前提,就不影响其继承份额。
你对继承的理解基本上是错误的
你父亲06年去世,到现在已经六年,房子已经没有你爷爷奶奶的份了
你父亲去世了,你妈妈对你爷爷奶奶的财产没继承权,你爷爷去世了,你对你爷爷的财产有继承权
他们领养的女儿对你爸爸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继承权有争议的,诉讼时效是2年,现在诉讼时效已过,房子就是你和你妈妈的了~
你倒是可以想办法要到你爷爷去世时的遗产
针对你父亲遗留的两处房产的继承:
首先确定属于遗产范围内的份额。虹口区的房产,虽然只有你父亲的名字,但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母亲有一半的份额。也就是说,虹口区房产的一半属于遗产。闵行区房产产权人为三人,那么,其中的1/3之一为遗产。
其次,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由于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属于同一顺位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
被继承人06年去世,那么此时的继承人有你爷爷奶奶、你母亲和你,四个继承人等额分配,每人享有遗产的1/4。因此,虹口区的房产每人继承1/2*1/4=1/8;闵行区的房产每人继承1/3*1/4=1/12。
由于遗产一直处于未分割状态,之后你爷爷在10年去世,那么,你爷爷继承的虹口区1/8的房产和闵行区1/12的房产,由你爷爷的继承人依法继承。能作为你爷爷继承人的有你奶奶、你(由于你父亲早于你爷爷去世,因此你属于代位继承)、养女(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享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都存在抚养关系。)基于此,你爷爷对房产的份额先分割一半给你奶奶(夫妻共有),剩余的作为你爷爷的遗产进行继承,那么虹口区房产为每个继承人分得1/8*1/2*1/3=1/48;闵行区的房产每人分得1/12*1/2*1/3=1/72。
据此,虹口区房产份额享有情况如下:你母亲5/8;你7/48;你奶奶5/24,养女1/48
闵行区房产份额如下:你母亲5/12;你31/72,你奶奶5/36,养女1/72.
实际遗产继承可能更为复杂,须考虑多种因素和条件。以上仅为初步计算结果。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我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你父亲于2006年去世,名下有两套房子,其中虹口区的房子为唯一产权人,闵行区的房子与你母亲、你各占三分之一;
二、我推测这两套房子都是你父亲与你母亲结婚后购置的;
三、你父亲只有你一个子女;
四、你父亲没有遗嘱;
五、你爷爷于2010年去世,
六、你爷爷与你奶奶有两个子女,除你父亲外,还有一个养女;
七、你爷爷名下没有财产;
八、你爷爷没有遗嘱。
上述两套房屋作为遗产分配如下:
一、2006年你父亲去世后,虹口区的房子,首先分出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你母亲所有,剩余部分为遗产,有你父亲的继承人(包括你爷爷、你奶奶、你母亲、你)均等继承,经过这次继承后,房屋产权变更为:你母亲占八分之五、你爷爷占八分之一、你奶奶占八分之一、你占八分之一。
二、闵行区的房子,你父亲与你母亲合计占三分之二的份额,先分出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你母亲所有,剩余部分三分之一为遗产,有你父亲的继承人(包括你爷爷、你奶奶、你母亲、你)均等继承,经过这次继承后,房屋产权变更为:你母亲占十二分之五,你占十二分之五,你爷爷占十二分之一,你奶奶占十二分之一。
三、2010年你爷爷去世后,虹口区的房子在你爷爷和你奶奶名下合计占八分之二,先分出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八分之一归你奶奶所有,剩余部分八分之一为遗产,有你爷爷的继承人(包括你奶奶、你父亲、你姑姑)均等继承(各占二十四分之一,其中你父亲的份额有你代位继承)。经过此次继承,房屋产权变更为:你母亲占八分之五、你奶奶占六分之一、你占六分之一、你姑姑占二十四分之一。
四、闵行区的房子在你爷爷和你奶奶名下合计占十二分之二,先分出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十二分之一归你奶奶所有,剩余部分十二分之一为遗产,有你爷爷的继承人(包括你奶奶、你父亲、你姑姑)均等继承(各占三十六分之一,其中你父亲的份额由你代位继承)。经过此次继承,房屋产权变更为:你占九分之四、你母亲占十二分之五、你奶奶占九分之一、你姑姑占三十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