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一起合开饭店店,店开还没到一个月她就要求退股,要我返还她所投资的钱!我按市场价给她,她还不...

2024-12-29 17: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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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楼主 你可以从他 不在开始时间记下来算 你一 个人开支是多少都要记下来 店才开一个月他就要求退股 说明他不想做 但做生意是不能这样 当初你们有做什么协议和合同吗? 能当证据的物品有吗? 还有 他有合股 他有东西证明他合股的手续吗? 在有 证件这些是以谁的名字 去做的 如果你很急就要说具体点才有办法帮

回答2:

  根据法律规定,退伙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需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不是一方要求另一方退伙、就能退伙的。如果合伙人不同意退伙,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退伙纠纷。但是,由于你入伙时没有相应的证据,双方也没有约定,因此,如果产生纠纷,你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如果准备打官司,建议收集你入伙的证据、包括双方的谈话录音等;当然,由于你们是朋友,打官司很有可能伤和气,生意没做成、朋友也没得做就不好了,建议友好协商解决,对方可用合理的方式弥补你的损失。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退伙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前二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