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了劳动合同没解除,劳动者可以打电话回原来公司,要求原公司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只要你按正常程序办理了辞职手续,你就可以按照“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未给你办理,你可以按“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到劳动局去申请仲裁
1、自离,是自动离职的意思,也就是说劳动者没有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而擅自离职的一种行为,既然是自离了,那么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2、如果需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可以到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虽然是自离,让公司有点难堪,但事实已经形成,公司必须要给你办理合同解除。
你可以按照上述,去劳动局仲裁,比较容易解决。大不了补办个离职手续呗
自离两年劳动合同没解除可能是劳动合同没有到期,需要与原来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要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方法解除。带动合同已到期,双方没有协商延长的应当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