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般来说都是一方的全责,但是还是有同等责任的,也就是事故双方责任各半,那么,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如何赔偿,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两车碰撞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如何赔偿两电动车相撞,交通判定双方都有责任,各自承担一半责任,但是对方脚受伤住院说是花了3万7要求我们赔偿2万,我们只是受了点轻伤并没有去医院,我们只想最多赔5千,具体该如何赔偿两车碰撞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如何赔偿两电动车相撞,交通判定双方都有责任,这种情况,双方责任各半如何赔偿?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因是同责,双方的车损和人员的伤害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不按比例给予先行赔偿。双方余下超过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承担50%比例进行分摊总的损失款项。
事实上,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仍要承担至少60%的责任。
事故划分的依据: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刘栋律师解析:
按照现行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理赔程序,因是同责,双方的车损和人员伤害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不按比例给予先行赔偿。双方余下不足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承担50%的比例进行分摊总的损失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8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来源:找法网
2018-01-22 10:52:00
阅读数:28201
导读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赶到事故现场会进行勘查,从而对交通事故双方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和划分。交警向当事人双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按照一定的责任划分标准来认定双方责任的大小的。接下来随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下2018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和划分依据吧。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把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现在你这种情况还是 55责 这样对你有利。
一般事故认定书上双方都签字了,不会再给你改责任了吧。
起诉你你也别怕,说白了他就是想讹钱,这事还是看你想快点解决就给他点钱解决,不想解决就跟他脱着手机一关等传票。(说白了这事还是你没经验。撞人跟撞车不一样的。吃一线长一智)
祝你好运吧。
通常情况下,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指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超过复议期限,通常公安机关不会受理相应的复议申请。
关于到交警队改责任问题,超过时限通常很难改变
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是不区分责任的,据你所说,对方只在医药费一万以上部份按责任划分承担责任,其他损失全部由你或者你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
纵横法律网-湖南中思律师事务所-李协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