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权的继承问题?

2024-11-10 18:26: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只要在04年你父亲买成产权的时候,你祖父的其他子女在该房屋内没有户口,等到你祖父过世的时候,你祖父的其他子女是没有权利在里面居住的。

如果你父亲去世,并且没有遗嘱,那么你父亲与你母亲名下的所有财产,先分出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你母亲所有,剩余部分再由你父亲的继承人(包括你父亲仍然健在的父母、你母亲、你、你父亲除你以外的子女)均等继承。

回答2:

  一,居住权不能继承:居住权并非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之一,所以不适用于继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5,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6,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7,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8,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回答3:

居住权没有继承。房屋产权人可以决定谁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既然你父亲买下了房屋,成为唯一产权人,完全可以把无关人等清理出去。

你祖父去世后,他的其他子女当然没权利居住在这套房子里。

如果你父亲去世后,房子由你和你母亲继承,这一点毋庸置疑。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来争这套房子。

回答4: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是不能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