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房产证无论写谁的名字,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买房,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购房时间是在婚后,因此,即使房产证只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也不影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属性。
1、婚后买房,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购房时间是在婚后,因此,即使房产证只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也不影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属性。
3、法律并未规定,结婚后夫妻的户口必须迁移到一起,故户口是否迁到一起,不影响房子的财产属性。
4、虽然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并不涉及夫妻婚后财产如何处置问题,但搅乱了很多人的思绪,引发了很多不必要的恐慌。所以,可以考虑在购房签订合同时,要求将两人的名字并列为购房人,指定由一方办理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按规定婚后还贷将被视为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支付)即可。即使无法做到这一点,也可以在房贷偿还完毕,领取产权证时,要求增加你的名字。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更何况房子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
当然这样对你不利,不利的地方在于,如果感情破裂,对方可能会私下把房子卖掉。购房人因为产权证人只有一老公一人名字,会适用善意取得,到时候你要回房子的可能性就小了,但是你有权分割售房款。只是那时候售房款如果没有了,实际能分到多少就困难了。当然也有其他的风险,但是上面是最主要的,希望能你有帮助。————李晓津律师。
只要能证明,房产是婚后购买,一方无法证明是其自己付月供的话,除首付外的部分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若是房屋首付也能证明是一起提供的话,那这个房子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只不过,只写一方的名字,房屋可能会因为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进行无权处分,导致房屋被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
新的婚姻法好像不承认什么共同财产了,除非房产证上写的就是两个人的名字。
不然就算你们一起供房也没有证据能体现啊。
好好想想,趁和老公关系还好的时候把名字加上去,不然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