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1,看合同的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胜诉方的律师费的。
我爸给3个年轻人上门打了,鉴定轻微伤,我爸73岁了,经双方调解不成,公安处理它2个了,下一步走法院,受害人请律师打官司,最后律约费谁山
如果约定争议处理的管辖是仲裁委员会,那么在重庆是可以支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但必须符合重庆市律师收费标准。
此类合同未有约定的,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