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银行存款 35100元
贷: 主营业务收入 ----A产品 3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5100元
2 借:应收帐款 --乙公司 45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45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7650元
3: 借:主营业务成本 ---A产品 22500元
------B产品 34500元
贷: 库存商品-----A产品 22500元
------B产品 34500元
4: 借:销售费用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5:借:销售费用-----工资 1000元
------职工福利费 14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1000元
---福利费 140元
6 借:银行存款 1404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甲材料 12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4元
7 借:其他业务成本---甲材料 1000元
贷:原材料---甲材料 1000元
8 产品销售利润:(30000+45000)-(22500+34500)-(1000+1140)=15860元
其他业务利润:1200-1000=200元
拓展资料
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比例税率,根据应税行为一共分为13%,9%,6%三档税率及5%,3%两档征收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
1 借:银行存款 35100元
贷: 主营业务收入 ----A产品 3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5100元
2 借:应收帐款 --乙公司 45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45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7650元
3: 借:主营业务成本 ---A产品 22500元
------B产品 34500元
贷: 库存商品-----A产品 22500元
------B产品 34500元
4: 借:销售费用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5:借:销售费用-----工资 1000元
------职工福利费 14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1000元
---福利费 140元
6 借:银行存款 1404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甲材料 12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04元
7 借:其他业务成本---甲材料 1000元
贷:原材料---甲材料 1000元
8 产品销售利润:(30000+45000)-(22500+34500)-(1000+1140)=15860元
其他业务利润:1200-100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