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法院要求原告撤诉,并告诉原告过半年在次起诉,就能离婚成功

可我不想扯诉,我应该怎么办?法院会怎么叛
2025-02-04 17:57: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法官这么说,说明你们没有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也就是离不了。第一次离婚法院要求原告撤诉半年后,原告再次提出诉讼离婚,可以认定为感情确实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
你现在也没法想,只能希望对方同意离了。 看你们感情还有没有复合的机会 ,若没有,也要等六个月,或者期待对方提出离婚。

回答2: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我提出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如果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在无法得到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法院主要以调解或是判决不支持离婚为结果,主要是考虑婚姻是社会基本稳定基础结合中国传统思想劝和不劝离的基调。但是,你需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来应对。
第二,你的离婚原因是什么,如果你能提出对于婚姻无法继续的充分理由,或是双方分居2年以上(有充分证据证明)可以申请法院判定离婚。
第三,如果此次判决不支持离婚,或是建议你撤诉,你可以执意不撤诉,并且在半年后在次撤诉离婚,在这半年里,你需要收集你对于离婚要求的理由的充分证据,和你们婚姻已经破裂的证据,当然主要的是人证。
最后,还是要求和您说一下,以上主要是对于从法律角度来说,从情理方面来说,如果您觉得实在是无法换回您的婚姻,或是真的有原因导致婚姻对于您及家人是非常不幸或是不能继续接受的了,那么我支持您,如果不是,如果您还没有充分的考虑是否还有没有可能维持或是挽救您的婚姻,那么我还是劝您三思而后行更为上策呀。
希望这些能够给予您一些帮助,如果还需要我的帮助,可以联系我。

回答3: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感情破裂。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在法院作出调解时认为夫妻尚未感情破裂,或者是双方有一方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且无过错方认为感情尚未破裂,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在半年以后再次提起离婚的诉讼,且能够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回答4:

原告起诉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开庭时会判决不予离婚;半年后再次起诉提出离婚的,经过法庭调解仍无法维持夫妻关系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感情确实破裂,判决予以离婚。

回答5:

嗯,基本上可以这么理解。法院方的说法其实就是简单直接的说法,因为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离婚法院要求原告撤诉半年后,原告再次提出诉讼离婚,可以认定为感情确实破裂,就能判决离婚了。

法院的做法也是给双方一个缓冲期,看对方是否能够和好,和谐么……
——————————————————————————————————————————
如果你半年后不起诉的话,法院不会理你的。离婚案件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法院是不告不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