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其中一单业务是:申报日期为2011年12月27日,出口日期是2012年1月19日。我的问题是:

2024-12-28 05:29: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4.15,其实4月份因为放假所以申报期延后至19日
2、可以,只要在最后期限前单证齐全,即可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3、不是,尤其是2011年12月1日后外管局取消单笔核销业务后,完全不需要先核销,而且之前海关和国税总局曾经为应对08金融危机发过文,允许先退税后核销。即使在4月申报期结束仍未收汇也没有关系,同样可以进行退税申报,因为即使按照比较老的规定,外管局核销期限也为180天,后延长至210天,而且若因国外发生纠纷等原因发生可预见的逾期收汇,还可以到外管局办理远期收汇证明,一样不影响。

回答2:

1、出口退税申报最迟在什么时候?是4月15日还是5月15日?
严格说是4月18号到期
2、如果核销单、报关单2月份就到了,可以在2月15日申报退税吗?
尾款要是收到了,同时也交单保送了,可以申请退税啦!
3、申报退税前必须进行外汇核销吗?如果到4月15日尚未收到外汇,可以进行退税申报吗?
是的,需要先核销,要是还没收到款的话,不可以申报退税,不过可以先申请延期,这样子就不影响退税啦!

回答3:

1。以出口日期为准,90日内。但由于90日到期之日已经过了当月申报期,可以在下一个月的申报期内申报。
2、可以
3、新企业必须要在90日内核销。2年以上的企业可以进行核销单后续管理。210天内提交纸质核销单。4月15日未收汇,可以先做备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