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是确认了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形之下的举证责任,劳动者申诉,劳动者首先就要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然后才能轮得到用人单位的举证。一般来说,劳动者应该首先举证如下几点:
一、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等
最好有原件。
二、劳动者确实被辞退
有一些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手续简单,口头通知,邮件通知,或者帖出辞退公告,不向劳动者出具书面通知。
遇到上述情形,只要用人单位否认,劳动者手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据辞退事实的发生,败诉将成为定局。
在用人单位明确拒绝向劳动者出具书面辞退证明的情形之下,劳动者如何获取有力的证据,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结合笔者多年的经历,提出几种可以借鉴的方法:
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2、先办理交接,在交接文件中将被单位辞退的事实注明。
3、要求单位安排工作,继续上班,在遭到强制拒绝时,可以要求物业或者110来解决争端,以留下相关证据。
4、发敦促函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安排工作,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等.
5、在用人单位作出辞退决定后,立刻采取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仲裁行动,以行动来证明公司主张的自动离职的主张。
三、工资收入
劳动者辞退案一般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工资收入是自己要求经济补偿的基数依据,劳动者应该举证证明自己的收入,一般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工资证明等。
四、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另一个计算依据就是工作年限,劳动者应该首先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一般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历史等。
当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你存在的违法违纪的事实;根据你的证据提出的反证时,劳动者应该具备一定的质证常识和技巧,同时还要举证来证明用人单位的虚假证据。
单位以职工工作失误为由扣职工工资是否合理要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及双方的合同约定来判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因职工工作失误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职工进行适当的赔偿,但其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金额必须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的相应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二年了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补交保险。
如果你在工作中出现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责任不能超过你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
损失从工资中逐月扣除,不是一次解决的。不能误读,关键是你造成的损失多大。保险之类的可以享受,但是一码事归一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