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举报教育局真的有用吗

2024-10-28 2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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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所以说,老师是不能体罚学生的.这种情况给你几个建议:
1、将被打情况首先向学校校长反映。
2、如果学校校长对于此事不予处理或者袒护打人的老师的话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期间要做好教师打学生的证据的收集。还有就是要联合好被打学生统一做证或做好申诉材料。一般可以进行集体申诉签名.
3、如果因举报教师体罚学生而被学校或教育部门打击报复的话或者因举报后仍然存在老师过度体罚学生的情况可由被打学生家长以监护人身份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最后一招,转学,,不在那个狗屁学校读书了。。

回答2:

可以以匿名信的方式首先上报校领导,如果认为这种方式不能震慑到老师,可以直接匿名信至教育局,对于信的内容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1、电脑打印内容;
2、报纸剪贴字;
另外:
1、可以通过网络找一下教育机关的电话,使用公共电话上报情况;
2、上报当地报社记者,不过不要暴露你身份,不和记者接触,让他们自己调查去,至少也是对学校一个告诫。

事情不要告诉朋友、同学,学校调查时你不要暴露自己,如果他们敢威胁你,你更可以上报教育局要去转学,这些都是你的维权行为,另外本身学校老师体罚学生就是不正确的,不应该惧怕这些,正是因为小地方的传统观念认为老师应该管教学生,家长认为简单的体罚是老师负责的体现,这些错误的认识不但会影响青年的正常心理,更容易酿成其他的祸患,很支持你的想法!

回答3:

我的那个学校班主任只要有点不顺心就打学生(拿脚踹)还摔了好几个学生的手机不赔,外加体罚,我们打电话给家长,然后家长再打电话给班主任的话,班主任会立刻把手机没收然后禁止我们与家长联系,我们也打电话给教育局了,但教育局根本不管,告了差不多三四次,而且那个班主任说只要不是他不主动辞职,教育局来了也没用(因为我们班主任有关系)
顺便感慨一下,只要有关系,真的干什么都可以,我以前没遇到这个班主任的时候真的以为教育局是真的管用,可是现在我发现这个社会真的是太难了(其实不要看我说的很简单,但是没经历过的人真的很难体会,真的很衣冠禽兽,他还和女学生谈恋爱)

回答4:

如果能靠社会舆论的力量来遏制情况的恶化为之上册,例如可以在3G网发表议论,许多学生或群众都会用手机上网,阅览次数高的话,社会会给予重视,我们的老师就是这样,结果经网上一评,态度稍微好了些,这招还可行

回答5:

我上初二那年,我在学校没犯过啥事,有一次,下午放学吃完饭,在教室外面,转着玩 ,校长当时向我们这走来,说我们不进班里,班主任定的有时间,我们都清楚,说了我们让我们进班,好几个人进班了,还有几个同学走去一趟厕所,然后进吧,我们刚走了两步把我们叫回来进班,我刚走到教室门口,校长拉着我就是打,当时我可懵,我就问了咋了,然后往我左肩膀捶三拳,我也没有反抗,去医院检查结果轻微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