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典型的地方乱收费,翻遍我国所有的法律法规与制度甚至国际条约也没有禁止婚前怀孕的条例.此等现象国家只是交给社会公德与舆论去处理.
至于告它们要分成两部分来说:
1.没有交付罚款之前,可以采取信访的方式.
2.交纳罚款之后可向其上级主管机关要求行政复议,如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行政厅)
还有一种方法是,交费时看其是否给你出具省一级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如不是,可不于交费,若其不给你办理相关的手续可以按照第2条的方法处理.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301174.html?fr=qrl3
未婚先育违反了国家户籍申报管理规定,是要罚款的,而且要重罚的,具体数额请咨询原籍派出所或原籍公安局有关的户籍管理部门。各地方对罚款数额规定不一。
未婚先育不是罚款,而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其征收的依据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1/content_25059.htm
根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