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里的劳动监察大队去反映,让她帮你们调解,不行的话要先去仲裁,如果对仲裁的结果还是不服的才可以去诉讼。
中国现在的法律基本上是约定大于法定的,如果在双方约定的事项中,只要是没有国家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的就都可以约定,而且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关于试用期解除合同的,你们合同中不是约定三天吗?那实际中也应该是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是最后一天。工资和加班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你单位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加班是要按照实发工资为基数计算的,你公司无故扣你的薪水也是违法行为,你都可以申请种菜,不过文书你最好找律师代笔,这样会比较清楚。
因为你们签的是三个月的协议,协议到期终止合理的,对于工资,如果你工作20天的都给了,也不违法。虽然对加班等问题你可以申请仲裁,但你要想清楚,需要花很大的精力和时间。
劳动仲裁的申诉书,格式很简单,不妨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下。基本内容就是,
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申诉请求,就是你觉得单位少了多少钱给你
事实与理由,就是为什么你觉得单位少钱给你了。
到劳动行政部门告发他,但你也要有心理准备。
如果不想惹事那就直接走人好了